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汇总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汇总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
环保部: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
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 守信联合激励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8年8月29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规 划 第三章预 防 第四章治 理 第五章监测和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3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1993年7月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公布 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1996年10月29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章 气象探测 第四章 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五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六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养殖业 第三章 捕捞业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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