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换届筹备阶段相关内容的通知 各理事、监事、会员: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川民规〔2023〕2号)相关规定,我会拟召开第七届换届选举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方式及职数 拟等额选举理事7人(含理事长1名)、监事3人(含监事长1名)。 二、会员资格保留 学会会员设有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若需保留会员身份,请对照以下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会秘书处,经秘书处登记审核确认后可继续保留会员资格,逾期未告知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维护学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2、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会议; 3、积极协助学会工作,完成学会交办的任务,为学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4、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教学、生产和服务,并具有良好环保形象; 5、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新一届理事、监事候选人资格认定 (一)候选人条件 1、属于本会个人会员或者单位会员在职人员;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以下; 6、热心我会工作活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技术交流,支持我会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7、在环境领域有一定成就,在环保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企业家、技术专家,并从事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8、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二)候选人参选程序 参与候选人选举均可通过提名或自荐进行,并填写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材料后提交学会秘书处,由学会秘书处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登记,报请换届领导小组筛选并择优等额选出。若申请人数未达到数量要求,由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及换届领导小组商谈提出人选,经本人同意后参与选举。 四、其他意见或建议 针对各会员、理事、监事对本次换届工作的疑问、意见或建议,我会安排专人负责回复工作。 附件1:宜市环学办[2025]6号 关于第七届换届筹备阶段相关内容的正式通知 附件2:《候选人申请表》 (联系人:韩雪 联系电话:17780806828) 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宜市环学办[2025]6号 关于第七届换届筹备阶段相关内容的通知 附件2: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候选人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