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启动臭氧污染强化管控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14号)要求,7月11日至7月14日,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部分城市将出现臭氧污染过程,局部城市有中度污染风险。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7月12日零时启动臭氧污染强化管控,执行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措施。 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1.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错峰生产。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和机械制造、电子产品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非连续生产工艺的生产、作业时间调整到20:00至次日8:00。 2.涉挥发性有机物施工作业开展错峰生产。中心城区建筑重点管控工地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工序的在建项目(室外装修、墙体粉刷、焊接、市政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喷刷涂漆、道路沥青铺设作业等)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当日8:00至20:00期间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工序错峰作业。 3.强化工业企业氮氧化物减排。火电、水泥、玻璃、工业窑炉等重点工业企业加大氮氧化物治理力度,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总量排放。 4.加油站、油库调整装卸油时间。“6+25”重点区域范围内加油站、油库装卸油时间,调整到20:00至次日8:00。中石油、中石化、壳牌等公司将加油降价促销活动安排在20:00至次日8:00,引导市民夜间加油。 5.干洗行业调整作业时间。中心城区内干洗店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的作业时间调整到20:00至次日8:00。 6.汽修行业喷涂工序错峰作业。汽修厂喷涂车间作业时间调整到20:00至次日8:00。
其他应急减排措施
1.科学制定中心城区清扫洒水方案。根据实时情况及时调度,增加洒水降温增湿频次,探索添加工业冰等方式降低喷雾水温。上下班高峰期尽量错峰洒水,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2.提高道路通行率。充分应用大数据平台,针对交通拥堵路段、时段和交通信号灯设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不断优化,对施工路段、重点路口的相位和配时进行科学调整,确保高峰期间道路的最大通行效率,减少怠速状态下的机动车尾气排放。 3.严格督促露天生产、销售、堆放塑料、橡胶制品等进行覆盖。加强洒水降温,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量。 4.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5.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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