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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越境转移

 作者: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 | 来源: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 | 创建时间:2018年07月03日 | 点击次数: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固体废液或液体废液。比如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产生的飞灰和医疗垃圾等都属于危险废物。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各种废弃物大量增加,在当地范围内处置已成困难,现在发达国家极力将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法规相对不严、环境标准和处置费用较低,给了一些人有利可图的机会。因而,大批危险废物越境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从上世纪 80 年代到 90 年代初,发达国家已向非洲、加勒比、拉丁美洲、亚洲和南太平洋的发展中国家以及东欧国家转移了总量为 1.63 亿吨的危险废物。美国西部“回收”的电子零件中,约有 55%-75%运到了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亚洲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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