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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五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作者:admin | 来源: | 创建时间:2018年03月29日 | 点击次数:


 

       近日,宜宾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宜县委发〔2017〕15号),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是175项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全面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高规格充实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调整充实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分管环保工作的常委和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任副主任,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三是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宜宾县生态文明暨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重点环保工作问题。四是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要向县委、县政府做环保工作述职,其中在全县环保会议上公开述职的单位不低于20%。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县环保实绩考核委员会的名义,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出具“年度环保实绩考核意见”,抄送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装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纳入领导干部量化考核政绩内容,作为评价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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