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组织污染源自动监测(废气/废

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组织固废规

强技能 促提升 重服务——宜宾市

关于组织企业环保管理及执法监管专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与我会签署战

拓宽监测前沿知识 服务大气污染治

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宜宾红星电子

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2018年第1

市科协领导慰问我学会一线科技工作

我会召开2018年第六届理事会第

宜宾市环境科学学会简报 第5期

我会召开2018年会员大会暨第六

工作动态

 

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作者:admin | 来源: | 创建时间:2018年03月29日 |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16年共印发29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全国已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市(州)新增2个,13个省(区)所辖的25个市开展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

  2016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和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三项监测工作,共监测79119个点位。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总达标率为92.2 %,夜间监测点次总达标率为74.0 %。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0 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8 dB(A)。

  2016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 %),办结率为99.1 %。其中,工业噪声类占10.3 %,建筑施工噪声类占50.1 %,社会生活噪声类占36.6 %,交通运输噪声类占3.0 %。

  2016年,各级地方政府还开展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绿色护考”行动等工作,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

  附件: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上一文章:    宜宾县五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下一文章:    屏山县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07-2018©CopyRight,YBEMC.COM,Inc.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办公电话:0831-8246026 业务联系:0831-8246057 网站服务:0831-8246544

地址:宜宾市翠屏路246号 邮编:644000 蜀ICP备18015842号 51.La 网站流量统计系统